
根据《注册建筑师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需要考核以下科目:
1.建筑设计原理:主要考核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包括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方法和技术、建筑构造等方面的知识。
2.建筑设计实务:主要考核建筑设计的实践操作能力,包括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和构造的选用、建筑施工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4.建筑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建筑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包括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建筑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主要考核建筑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工程造价核算、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6.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务:主要考核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项目管理计划的制定、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操作。
7.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考核建筑工程监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合同的签订、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