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汉高祖,后代沿之。原以丹书于铁板,故名。涌进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 南北朝以后,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西魏还密赐予欲归附者,作为归附后享有特权的保证,并听世相传袭。 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规定。形制历代不一,所世基本上仿唐制。 金朝铁券状如卷瓦,刻字画栏,以金填之,半予功臣,半留内府,以御宝为合。 明洪武二年(1369)封功臣,因唐制有所损益,形亦如瓦,分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二寸五分。外刻所赐功臣履历、恩数,中镌免罪,减禄之数。封号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者,曰奉天靖难推诚;余则为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给功臣,右藏内府,有事则合之,以取信。洪武三年,赐铁券者公六人,侯二十八人;二十五年,改制铁券,又赐公及故公共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你根据这段历史再去查找,应该能找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