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学生指未满16周岁,还没达到劳动法规定的成人劳动力人员,没有抚养能力的亲人,还有孤儿需要社会来供养,这部分人就必须有社会福利部门来培养,如孤儿院等福利部门,所以他们就被划分为特困供养学生,国家来出钱培养他们生活上学生上由国家出钱。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学生。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第十条规定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