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其职责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三长享有一定的优待,得免除一人到三人的官役。此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增加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同时也打击了世家大族地主的利益。
三长制是指:“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三长制与均田制相辅而行,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与徭役。
李冲提出实行三长制的建议后,在朝廷中引起激烈争论,最后,冯太后从加强中央集权出发,认为实行三长制既可使征收租调有根据和准则,又可清查出大量的隐匿户口,故三长制终在冯太后的支持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