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样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
(5)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
(6)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7)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8)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9)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