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孟亚旭 编辑 | 张伟
中央和国家机关开次会要花多少钱?相信这是大家很感兴趣的问题。
这一次,来了一份最新规定,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发现,真的是条分缕析,数目清楚。
这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与此同时,2013年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下称“旧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无疑是最新的标准,那么与旧办法相比,二者到底有啥不同之处?
会议分类要记牢
在详细说之前,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觉得有必要先说一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一共是分四类: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类和三类会议大家可能容易混淆,而参会的是“负责同志”还是“有关人员”无疑是重要区别之一。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这一次,二类会议送财政部审核的时间发生了变化,新办法将其延后了一个月。
新办法规定,“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送财政部审核会签,按程序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各单位召开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而在旧办法中,送财政部审核会签的时间为“每年11月底前”。
同时,新办法还提到,“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会期与规模的严格规定
关于这四类会议的会期和人数规模,新老办法的规定并无变化。但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还是想给大家说几句。
在会期方面。一类会议会期是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在人数方面: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政知君算了一下,工作人员不能超过45人。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也就是说,工作人员不能超过15人。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定点饭店”改为“定点会议场所”
说完人数,再说地点。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在会议召开地点的相关规定中,新办法与旧办法存在着差异。
旧办法规定,“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还有一条,“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在新办法中,“定点饭店”的说法被改成了“定点会议场所”,而与之对应的是,那条“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的规定被删除了。
“八项规定”出台后,定点饭店遇冷。2014年,财政部曾发文提到,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从2015年起,财政部也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这被认为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定点饭店制度的终结。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还发现,旧办法规定,“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而新办法删掉了“50人以内”的限制,而是表述为“会议规模能够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安排的会议”。也就是说,只要是没有外地代表,而且单位内部会议室能安排得开,原则上就在内部会议室开了。
费用的调整
至于会议的费用,新老办法都有这么一句话,“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具体费用上,让我们来比较一下。
旧办法中“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议 | 400 | 150 | 110 | 660 |
二类会议 | 300 | 150 | 100 | 550 |
三、四类会议 | 240 | 130 | 80 | 450 |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新办法中“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议 | 500 | 150 | 110 | 760 |
二类会议 | 400 | 150 | 100 | 650 |
三、四类会议 | 340 | 130 | 80 | 550 |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可以看出,新办法与旧办法相比,在住宿费一项上调了100元/人天。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考虑到市场物价变动等因素,历次相关规定中都会对费用进行调整。举个例子,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已废止)中,对“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规定如下(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房租费 | 伙食补助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备注 |
一类会议 | 250 | 80 | 70 | 400 | 含会议室租金 |
二类会议 | 170 | 80 | 50 | 300 | 含会议室租金 |
三类会议 | 150 | 80 | 30 | 260 | 含会议室租金 |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按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后,在2008年11月颁布的《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已废止)中,称“根据近两年中央单位会议费开支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市场物价变动等因素”,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调整,调整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
不能用现金
这个新办法是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附则中有这样的规定,“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议费管理由各部门依据从严从紧原则参照本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在新办法中,有一些说法虽然在旧办法中已经出现过,但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还想再说一说。
比如说这个,“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再比如,“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这当然也是不允许的;而“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这些也都在规定中有体现。另外,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让我们再来看看吃、住和开会时要严格遵守的标准。在住宿方面,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在会议用餐方面,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则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还注意到,在支付会议费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资料 | 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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