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导 读: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早已执行新的标准。中央对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价格、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更严更细!
最新的中央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新标准,地方也要参照执行。今后,采购或者配置办公设备可要注意了,千万别超标。
(1)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室设备:电脑最少要用6年,台式的价格上限5000元
通知要求,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5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通知还对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的配置做了规定。明确,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复印机的价格上限为35,000元,并且规定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等办公家具: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中央行政单位能不能配置好点的办公家具,标准是什么,什么该配什么不该配,这次的规定都很明确。
司局级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45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1500元,书柜1人2组不能超过20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办公桌价格不能超过3000元,办公椅不能超过800元,书柜1人1组不能超过12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15年。
另外,文件还明确提出,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3)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是不是就可以马上更换了?
最低使用年限是怎么确定的?通知明确,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坏了怎么办?通知要求,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
达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马上更换了?通知说,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同时,通知指出,这个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办公配置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另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依照本标准执行。
至于驻外机构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则另行制定。
以后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配置标准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