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月17日,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光科技”)首发将上会。汉光科技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934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拟募集资金3.03亿元,分别用于“彩色墨粉项目”、“黑色墨粉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上,这已是汉光科技第二次向IPO发起冲锋。汉光科技曾用名为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汉光”),于2018年2月更名为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汉光于2016年4月1日上会被否。
汉光科技首次冲关IPO的保荐机构是安信证券,二度冲关保荐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同时募集资金额由首次的4.09亿元主动调降逾亿元至3.03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2016年首度冲击IPO被否之时,发审委对汉光科技的客户情况、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及纳税情况等四方面进行了质疑。“这几方面都很重要,总体来看反映的是汉光科技的独立性问题。”南方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指出。
汉光科技实际控制人系中船重工集团,后者实际拥有汉光科技本次发行前股份比例为65.31%。中船重工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于1999年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
三年一期,汉光科技业绩年年向上,但经营净现金流不稳定。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5.32亿元、6.40亿元、6.94亿元、3.8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90亿元、6.74亿元、8.09亿元、4.52亿元。
同期汉光科技净利润分别为4090.90万元、4944.64万元、6804.69万元、3550.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22.88万元、5233.99万元、11739.99万元、2077.07万元。
墨粉及OPC鼓系汉光科技营收的主要来源。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墨粉销售收入占汉光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98%、75.20%、74.70%、74.79%;OPC鼓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2.72%、19.99%、19.55%、20.95%。
汉光科技两大主营产品销售单价已经连降5年半。2013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墨粉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分别为33.09元/kg、30.87元/kg、29.69元/kg、29.32元/kg、29.10元/kg、28.52元/kg、28.21元/kg,OPC鼓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分别为6.77元/支、5.38元/支、4.44元/支、3.95元/支、3.39元/支、3.20元/支、3.14元/支。
汉光科技的主营产品价格年年下降,但汉光科技的存货却逐年攀升。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汉光科技存货净额分别为1.05亿元、1.21亿元、1.30亿元、1.64亿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21%、25.89%、30.20%、36.16%,存货金额较大。
曾经汉光科技逾半营收主要来自出口,但随着国外营收连续5年下滑,汉光科技出口收入占比已下滑至不足20%。此外,汉光科技毛利率内外有别。2013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1.99亿元、1.64亿元、1.36亿元、1.30亿元、1.27亿元、1.14亿元、0.7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42%、43.16%、32.58%、24.41%、19.93%、16.42%、19.38%。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国内市场毛利率分别为18.16%、18.86%、19.17%、19.47%,国外市场毛利率分别为21.71%、21.58%、20.88%、20.78%。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汉光科技,回复称,汉光科技在IPO静默期,目前不便接受媒体采访,相关问题可以参考招股书。
中船重工集团子公司二冲IPO 换保荐机构调降募资1亿元
汉光科技主要从事打印复印静电成像耗材及成像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墨粉、OPC鼓、信息安全复印机、特种精密加工产品,其中墨粉和OPC鼓是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的核心消耗材料。
汉光重工持有汉光科技本次发行前35.86%的股份,为汉光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中船重工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汉光重工和中船资本(天津)分别持有汉光科技35.86%和12.47%的股份,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中船科投持有汉光科技16.98%的股份;中船重工集团实际拥有汉光科技股份比例为65.31%,为汉光科技实际控制人。
中船重工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于1999年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
汉光科技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934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拟募集资金3.03亿元,其中1.15亿元用于“彩色墨粉项目”、1981万元用于“黑色墨粉项目”、5062万元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项目”、5800万元用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600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海通证券。
首次冲关IPO,汉光科技的募投项目分部为“色粉生产线扩产改建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扩产改造项目”、“电子信息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投金额分别为1.42亿元、1.27亿元、4022.73万元、1亿元。
投行人士看首次被否:反映的是独立性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发现,与2016年首度冲刺IPO之时相比,中船重工拥有汉光科技股份有所上升。首度冲刺IPO之时,中船重工合计控制汉光科技57.79%股权。
在2016年首度冲击IPO被否之时,发审委对汉光科技的客户情况、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及纳税情况等四方面进行了质疑。
“这几方面都很重要,总体来看反映的是汉光科技的独立性问题。” 南方一家大型券商投行人士指出。
对比两次招股书可以发现,新的报告期内,汉光科技已对此前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整。
例如,此前发审委指出,发行人报告期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公司”)资金往来金额较大,以2015年度为例,在该财务公司开立的6个银行存款账户的交易流水“本期存入”和“本期支取”汇总金额分别为33947.36万、29309.20万元。2015年度现金流量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4000万元。注意到发行人未与中船财务公司就办理存款业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中船财务公司的存款、结算业务未能履行相关程序。
在最新披露招股书中,汉光科技与中船财务公司的关联借款已显著减少,截至2016年年底为10500万元, 2017年底则为8500万元。
对于此前发审委提到的“金融服务协议”,其指出,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船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就中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服务、结算服务、存款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等进行了约定。其中,借款服务约定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水平;存款服务约定的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厘定,且不低于中船财务公司同种类存款的利率水平。
“一般来说,如果之前问题都整改了,二度IPO的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前述投行人士指出。
与此同时,种种细节仍显示着汉光科技作为央企中船重工实控下公司的身份,例如,其关联销售列表齐刷刷出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旗下二十多家研究所。不过,按其披露,在报告期关联销售占营收比都在1%以下。
“基于央企军工涉密要求,预计信息安全复印机及耗材未来会持续向中船重工集团相关单位销售,但占比营业收入较小。报告期内,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汉光科技表示。
首次IPO折戟后2家机构清仓减持
汉光科技首次IPO折戟后,2家投资6年的投资机构清仓所持汉光科技股权。
汉光科技前身为光导重工,成立于2000年6月。2010年12月,光导重工注册资本由4705.86万元增加至5709.8772万元时,北京中金国联伟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国联”)、北京银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汉创投”)、北京豪迈基业防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豪迈基业”)认缴了本次增资款,中金国联出资35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39.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3060.74万元;银汉创投出资3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6.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623.49万元;豪迈基业出资15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88.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311.75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为7.97元/1元注册资本。
2011年9月,豪迈基业将其持有的光导重工3.30%的股权(对应188.2532万元出资)以178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中金国联。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46元/1元注册资本。
2011年10月24日,光导重工股东会决议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6日,公司全体股东约定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1]第1-2466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确认的公司所有者权益157,413,304.04元按照1:0.667的比例折合为10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股溢价部分52,413,304.04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8月,银汉创投、中金国联将分别持有的汉光科技6.59%的股份及10.99%的股份转让给中船资本。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5.36元/股。
2017年5月,中船资本控股收购了中金国联、银汉创投分别持有汉光科技的10.99%、6.59%股份;收购完成后,中金国联、银汉创投不再持有汉光科技股份,中船资本控股持有汉光科技17.58%股份。
中金国联、银汉创投、豪迈基业的上述减持引起证监会关注。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汉光科技说明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是否与中金国联、银汉创投、豪迈基业存在关联关系,中船资本收购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业绩年年增长 现金流不稳定
同期汉光科技净利润分别为4090.90万元、4944.64万元、6804.69万元、3550.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22.88万元、5233.99万元、11739.99万元、2077.07万元。
两大主营产品销售单价连降5年半
墨粉和OPC鼓系汉光科技营收的主要来源,而这两大主营产品价格在最近6年半里一年一降。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墨粉销售收入占汉光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98%、75.20%、74.70%、74.79%;OPC鼓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2.72%、19.99%、19.55%、20.95%。
汉光科技两大主营产品销售单价已经连降5年半。2013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墨粉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分别为33.09元/kg、30.87元/kg、29.69元/kg、29.32元/kg、29.10元/kg、28.52元/kg、28.21元/kg,OPC鼓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分别为6.77元/支、5.38元/支、4.44元/支、3.95元/支、3.39元/支、3.20元/支、3.14元/支。
汉光科技招股书称,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公司下游硒鼓制造业组装匹配门槛较低,由于产业链的打通、成本的降低,下游市场激烈的竞争可能对墨粉、OPC鼓价格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市场上一些资质不齐的企业为降低成本,生产伪劣产品以低价冲击市场,影响耗材市场的发展。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还受下游行业整体的需求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供求关系、相关技术与产品升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存货逐年攀升
同期,汉光科技跌价准备分别为330.05万元、766.52万元、246.97万元、2.35万元。
汉光科技招股书称,如果未来存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下降或者存货销路不畅,存货出现跌价的情况,将对汉光科技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达亿元逾期超千万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859.20万元、10502.13万元、11162.14万元、9817.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57%、22.56%、25.86%、21.60%。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95亿元、1.13亿元、1.21亿元、1.07亿元,其中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912.29万元、694.57万元、991.34万元、1053.18万元,应收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9.63%、6.15%、8.18%、9.84%。
汉光科技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不长,账龄1年以内部分占总额的比例均在95%以上;发行人建立了相应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若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出口销售收入逐年下滑 出口型企业转内销
汉光科技被否的发审会上,发审委指出,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末发行人国内前十大客户主要是最终用户,国外前十大客户不是最终用户,保荐机构回复无法按要求核查国外客户最终销售情况。此外,发行人国外销售下降的同时,国内销量增长较多,国内前十大客户合作时间不长。同时,发行人对不同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国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国内销售毛利率。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汉光科技国外销售收入的下滑趋势在持续,毛利率内外有别的趋势在持续。汉光科技2013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1.99亿元、1.64亿元、1.36亿元、1.30亿元、1.27亿元、1.14亿元、0.7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42%、43.16%、32.58%、24.41%、19.93%、16.42%、19.38%。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汉光科技国内市场毛利率分别为18.16%、18.86%、19.17%、19.47%,国外市场毛利率分别为21.71%、21.58%、20.88%、20.78%。
报告期内更正会计差错 会计基础是否规范遭问询
据2019年9月6日报送的最新招股书,报告期内,汉光科技存在众多会计差错更正。其中往来客户单位调整,2016年度应收账款调减468.2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调减23.4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减23.41万元,预收款项调减468.22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减3.52万元,所得税费用调增35,116.71元;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调增234,111.40元,所得税费用调增3.51万元。
预付款项中的预付工程款与长期资产相关,重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中的预抵扣进项税,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2016年度预付款项调减1295.9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1295.96万元;其他应付款调增46.73万元,其他流动负债调减46.73万元。
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归属于生产人员的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归属于销售人员的重分类至销售费用,2016年度营业成本调增153.07万元,销售费用调增5.98万元,管理费用调减159.05万元。
本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综合影响2016年度盈余公积调增1.99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增17.91万元。
根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商业承兑票坏账准备,根据会计政策,对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应收账款补提坏账准备,2017年度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票坏账准备调增43.97万元,同一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调增4.9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48.9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7.34万元,所得税费用调增7.34元。
预付款项中的预付工程款与长期资产相关,重分类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中的预抵扣进项税,重分类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暂估运输费,调整至应付账款,2017年度预付款项调减453.3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453.39万元;应付账款调增30.86万元,其他应付款调增47.06万元,其他流动负债调减77.92万元。
2017年12月31日,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精密加工业务和信息安全复印机业务对中船汉光进行增资,由于增资资产组相关增值部分所得税已由资产组原主体河北汉光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中船汉光受让该资产组时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2017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947.35万元,资本公积调增947.35万元。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应当于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列报;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调减3.71万元,其他收益调增1229.17元,营业外收入调减1229.17元,营业外支出调减3.72万元。
本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综合影响2017年度盈余公积调减4.16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37.44万元。
证监会反馈意见指出,发行人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之间差异较多,请发行人说明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较多的原因、相关科目大额差异的原因、会计基础是否规范。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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