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考勤纪律,结合员工自助模块功能完善考勤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一)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部分与正式员工执行相同上下班打卡时间的工勤人员。
三、管理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四、工作职责:
(一)董事长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二)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考勤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和数据统计工作。
五、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倒休。
2.每天工作时间:
上午8:20-12:00,下午13:30-17:30。
(二)考勤记录
公司行政管理部必须严格管理员工出勤,认真执行公司关于考勤记录的各项规定。
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原则上要求一律采用电子考勤(指纹输入)记录方式,早晨8:20上班点名、中午12:00下班签到、下午17:30后下班签退,每天有二次指纹输入记录。所有公司员工无考勤记录将视为缺勤(特殊情况除外)。
(三)特殊情况处理
公司全体员工均须参与考勤。因担任特殊工作无法进行考勤记录的员工,须由本人填写出书面报告,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由行政总监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签卡
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必须按公司所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签到和签退,提前和推后签到、签退一律无效。
考勤记录不允许代签(尤指无考勤机项目),凡发现有代签的现象,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详见附表7:“考勤管理制度处罚条款”)。
因工作原因,没有及时签到的员工,须在第二天补报《去向卡》。没有及时补报《去向卡》的员工,其缺勤部分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结果申报
各部门的考勤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月末时:
公司员工考勤由行政管理部对员工考勤记录进行整理,并打印成册,经行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
六、考勤设置
(一)迟到、早退:
迟到:点名/打卡签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未超过30分钟的,视为迟到;
早退: 打卡签到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未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早退。
(二)旷工:
工作日无故缺勤半小时以上且无法出具相关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三)出差:
因公外出的员工,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签批,公司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由总经理签批。《出差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转交行政管理部作为考勤依据,无《出差申请单》外出者以旷工处理。《出差申请单》记录的出差天数计入出差员工考勤,超出部分时间,以旷工处理。提前结束外地出差的人员,返回后须到行政管理部进行备案,或按照正常出勤进行签卡。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旷工处理,并扣除出差补助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加班
休息日确有公务处理,员工需要加班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加班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审批单》,审批通过后加班时间可进行调休,调休有效期为1个月。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需正常在考勤机签卡。加班后,加班人员需及时将审核后的《加班申请审批单》提交到行政管理部;经行政管理部审核通过后,编号归档;行政管理部负责汇总《加班申请审批单》,作为安排员工轮休审批的证明资料;(中高层人员需加班的,无条件加班,不存在倒休现象)
加班满4小时,计为半天;满8小时,计为1天(最低计算单位为0.5天)。加班时长以加班当日签卡记录为最终依据。
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签卡不符者,由公司考勤管理员负责修正。
(五)倒休
加班后具备倒休条件的,请在倒休的前一天将倒休单交至行政管理部,后补无效(特殊情况另行考虑)。加班时间和倒休时间必须填写真实,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签批,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由总经理签批。
(五)考勤结果确认:
每月3日前,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员工出勤记录进行员工的考勤整理,编报“员工考勤明细表”,每月6日部门资料员到行政管理部核对本部门员工当月出勤记录,如无误,则在“签字确认”一栏中签字确认。全部确认后每月6日由各部门资料员报公司行政管理部。由于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核对,可由本部门的人员代以核对并确认签字。凡没有核实确认签字、或错过核实确认时间,行政管理部则认定已默认,出现问题由其本人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管理本部门的员工出勤情况,凡查出员工存在出勤造假现象,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详见附表7:考勤管理制度处罚条款”),情节严重者,还将加大处罚力度。
七、请销假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故不能参加公司正常工作的,须提前报告,填写《请假条》,正常上班后须销假。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及行政总监签批。
(二)一般员工请假一天(含)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总监签字;请假二到三天,由部门负责人、行政总监和常务副总签字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总监和常务副总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含)以内,一律由行政总监和常务副总签字批准,请假二到三天,一律由行政总监、常务副总签字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一律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三)特殊情况,员工无法提前请假,或续假的,须在第一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行政管理部并详细说明未能提前请假的原因。员工返回后须及时补填《请假条》。否则,缺勤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实际休假没有达到请假的天数,提前返回单位,则须在返回当天办理销假手续。行政管理部在原“请假条”上说明原因,重新注明请假天数,并由行政总监签字确认。凡实际休假天数少于请假天数、且未办理销假手续的员工,其在考勤记录上虽已签到也将视为无效,行政管理部将按原请假天数编报考勤。
(五)公司统一规定假期标准,享假期间为带薪休假的假期标准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制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和私自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备注:1、事假:每位员工每月累计以五天为限。事假无工资,超出五天按旷工处理。
2、病假:因病治疗或修养者应出具指定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位员工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3、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按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医院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医疗费由公司承担。(在办公区域和工地现场出现的事故为工伤)
(六)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放假时间,含: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不在考勤记录范围内。家住外地,需要回家、且路途较远需增加假期者,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八、考勤审核管理
各部门须加强对员工考勤的审核,并设专人对员工考勤进行管理。
(一)考勤记录是员工考勤最原始的凭证和依据,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写和改变原始考勤记录。行政管理部在编制《员工考勤明细表》时,凡缺勤项目必须有书面的原始证明。否则,一经查出,将对相关责任人、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行政管理部每月3日前下载上个月的公司员工指纹出勤记录并整理汇总;由行政管理部编制《员工考勤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行政总监签字后,交公司财务部核算当月薪酬。
(三)行政管理部对所有员工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并对各部门每月上报的人员考勤整理汇总情况进行审核。
(四)员工考勤记录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等是公司重要的人事管理档案,任何单位、部门不得随意销毁,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档。
九、处罚办法
凡在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将进行如下处罚:
备注:请假逾期处理
1、事假逾期按旷工处理,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辞退。
2、病假逾期后未及时续假,逾期按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批准者另行对待。
十、附件
1、《加班申请/审批单》
2、《请假条》
3、《去向卡》
4、《出差申请单》
5、《倒休单》
6、考勤机的正确使用方法
十一、相关文件
无
十二、解释权限及生效日期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考勤管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相关管理制度自动废止。
(二)本管理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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