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考勤范围内。
公司本部人员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考勤。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考勤,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审批同意后报综合部备案。
业务人员考勤时间为每工作日的上午。
生产厂员工在不影响生产进度的情况下可调整考勤时间,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各部门员工的出勤,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的,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四条 公司上午上班及下午下班各考勤1次,每日共计2次。
第二节 工作制
第五条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种工时制度。
第三节 考勤管理
第六条 公司采用指纹机考勤。
第七条 如遇停电或其他原因考勤机无法正常使用的,各部门须做手工考勤,综合部备案。
第八条 考勤设置种类
1、正常出勤。
2、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的。
3、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的。
4、旷工:未经批准无故缺勤,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5、请、休假:综合部有手续备案的。
6、出差:有出差审批手续的。
7、外勤:全天在外办公事的。
8、调休:加班后调休的。
第九条 考勤机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和统计,财务部负责员工考勤的监督。考勤数据于每月3号之前完成统计,作为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结果运用
1、迟到、早退:允许员工共有2次10分钟以内(含)迟到、早退不扣款的机会。单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处罚20元/次;单次迟到、早退11-30分钟的,处罚30元/次;单次迟到、早退31-60分钟的,处罚40元/次;单次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当月累计10次(含)以上,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
2、旷工:旷工半天处罚50元, 旷工1天(含)以上按日工资的3倍进行处罚。连续旷工5天(含)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视为自动离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出差:员工因公出差无法考勤的,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4、外勤:员工因公外出办事未能及时回到公司考勤时,须登记《未考勤说明表》说明情况,考勤不处罚。
5、加班:各部门需合理安排工作量,确保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如确实需要加班的,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临时紧急加班的,须于加班后2个工作日内报《加班申请单》交组织人事部。
6、允许员工当月有2次忘记考勤的机会,忘记考勤时,应及时告知组织人事部,登记《未考勤说明表》说明情况,当月累计3次(含)以上忘记打卡的,处罚10元;当月累计10次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与解释,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会同意后执行。原《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