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
1、应制定末端设备定期的维护保养计划。
2、医院中央空调系统使用期间应每2个月对空气处理设备的空气消毒装置、过滤器、换热器盘管、凝结水盘以及设备的箱体内壁表面进行生物污染物污 染状况检测检测结果应达到GB 50365规定的物体表面卫生标准.当空调通风系统中有生物污染物时.应在空调通风系统停止运行的状态下对其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应按WS/T 396的要求进行。
3、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7日内应对空气处理设备的空气消毒装置、过滤器、换热器盘管、凝结水盘以及设备的箱体内壁表面再次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达到WS/T 396的清洗、消毒效果要求。
4、医院应根据当地环境状况及使用频率制定自身的空气过滤器的检查、清洗消毒及更换周期。
5、末端设备停用时间>3个月,应按照GB 50365及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维修、保养,对末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末端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与周期,应按照GB 50365及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内容应包括:风机叶轮及轴承、风机皮带必要时的更换;加湿设备水源符合GB 5749的规定;加湿设备与除湿设备无结垢、积尘和霉斑。
7、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的新风量、二氧化碳浓度、生物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积尘量等指标,应符合GB 15982、GB 50365及WS 394的规定。
8、对空调末端房间的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的抽检应每天≥1次,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应符合GB 50365及GB/T 17094的规定。抽检空调末端房间数量占空调末端房间总数比例应≥1%。
9、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每季度应对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空气细菌菌落数监测,每次检查房间的数量与重点部门房间总数量的比例应≥10%。
10、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并根据医院感染暴发的具体情况规定抽查监测的频率和抽检房间的覆盖比例,其监测方法及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 15982的规定。如果细菌菌落超过GB 15982规定的标准值,应立即关闭该区域中央空调系统,并对其采取检查、清洗、消毒等整改措施,然后重新检测,菌落总数符合GB 15982规定的标准值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11、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卫生状况检测结果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超过GB 19210、GB 50365及WS 394的规定时,应自行(应具有相关清洗资质)或委托专业清洗机构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按照GB 19210、GB 50365及WS/T 396的要求进行清洗,使其符合GB 19210、GB 50365及WS 391的规定。
12、医院建筑物某区域内发现可能通过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扩散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时,运行操作人员应立即关闭该区域全部风口或立即停止该区域中央空调末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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