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员有驾照,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因此,如果驾驶无牌摩托三轮车的人持有有效驾照,但未携带行驶证和车辆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携带有效证件和行驶证。如果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也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并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