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电动車的杯准参数是,电动車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是55kg,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畜电池,电压小于或等于48v,该車还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2018年5月17日公布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
4.1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b)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
c)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
供动力输出
d)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e)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f)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