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25年起,所有未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纯电动车将被强制报废,不得再上路行驶。同时,对于已经报废的纯电动车,车主需要将车辆进行完整拆解并提交报废证明才能得到废弃车辆的处理。这一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减少车辆污染,保障公共安全。
纯电动车的报废新规定如下:
1. 明确了电动车的报废标准,包括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安全性能等多个方面的要求。其中,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指标。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龄达到5年以上或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就需要强制报废。电动摩托车的使用年限则较短,车龄达到10年以上或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就需要强制报废。
2. 非营运新能源私家车取消该类私家车报废年龄限制,改为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强制报废。同时,车龄超过15年,必须在下一次年审中,年审不通过的,将被强制报废。
3. 运营性质的新能源汽车,如新能源汽车、SUV、MPV等车型,如果用于运营出租车或网约车,车辆使用年限达到8年即报废。
4. 大型新能源乘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达到10年后强制报废。
5. 微型新能源货车,车辆使用年限达到12年后强制报废。
6. 重型、中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车辆使用年限满15年必须报废。
这些措施有助于保证电动车的总体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