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了以后,不但要把etc卡取出来,还要把车上的电子标签取下。车辆卖了以后,车主应当将车内与etc卡有关的电子标签和卡都取下,交回etc卡业务办理点,对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注销。如果已经购买新车的话,应当提交新车的行驶证、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和有效银行信用卡同步办理新的etc卡。
车卖了etc只需把卡取出来就不可以必须进行过户或注销。
1、如果买车人同意接受(即同意过户),旧车主持身份证,新车主持身份证,新车辆行驶证(即过户后的行驶证)到原ETC业务服务点进行“过户”手续办理。ETC卡里面的通行费用,新、老车主可以自行商定解决。
2、如卖车人有新车,且还想继续使用原车的ETC设备,可以到原ETC业务服务点进行“车辆迁移”手续办理。即车辆所有人不变的情况下,将ETC里面的车辆信息等,改变成新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