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在中国,有一些法律规定人防车位归业主所有。例如,《物权法》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单位或个人的专有财产,具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外,根据《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租赁的住房应当包括配套的人防车位。因此,人防车位归业主所有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物权法》和《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属于国家重点设施,归国家所有,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在平时,人防车位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如果开发商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人防车位出售给业主,那么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也有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人防车位位于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那么这些车位应该归业主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开发商的人防车位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开发商的规定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