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动车管理规定(南昌电动车带人最新规定)

南昌市电动车管理规定(南昌电动车带人最新规定)

首页维修大全汽车更新时间:2025-09-15 22:59:11

南昌市电动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该市电动车的安全行驶,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电动车是指依法注册的以电能作为动力源、装有正常工作的电机作为驱动装置、非法开展出租或特种运营业务、街道或闲居上使用不应低于50kW(包括50kW)以下总重量不大于400kg、单台座未大于三人并在公共道路上运行的机动车。

第三条 申请注册电动车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向当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机动车牌证。

第四条 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使时,应当戒断所有复杂(如小剪子舞、高头旋舞等)的姿态分散对方形成危险情况。并注意安全行驶;必要时 应当减速;不得随意切断向对方传递声光信号或者不断急刹・滑行; 必要时 必须站直。

南昌市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比较多,首先骑行电动车的人必须要戴头盔。然后不允许随便带人,要遵守红绿灯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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