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车损保险已经不足以赔偿,可以向保险公司报告,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2. 申请理赔: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向车主进行了报案,可以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
3. 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车主在处理车损问题的过程中,发现第三方机构(如修理厂)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可以联系第三方机构,要求其进行赔偿。
4. 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所有步骤均无法解决车损纠纷,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
5. 咨询法律: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保险经纪人,获得法律支持。
6. 向其他渠道求助:如果情况比较复杂,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与交警或保险公司合作)。
有权利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但如果只保交强险的话,伤残金的赔偿上限为11万,医疗费上限为1万,建议直接联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更快拿到赔款,但金额就需要看实际损失了。
如果对方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没钱赔付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对你进行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