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申请公证,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天津籍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人申请公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办理相关业务,可由代办人申办,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对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并将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封存备查。
已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信息,由市交通港口局向社会公布。 经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前,凭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及有关材料到市交通港口局直接取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存量二手小客车只能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且原车辆所有者不产生更新指标。
对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的倒签合同、变更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时间、发布虚假信息等汽车销售交易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一、天津摇号买车流程:1、申请人提前拨打需预约窗口的公布电话,预约成功的申请人,按照预约告知的时间,到指定窗口提出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取得唯一的申请编码。2、摇号管理工作人员每月24日将本月8日前(含8日)提交申请且已审核通过未获得增量指标的申请放入摇号池进行排序,计算机产生当期摇号结果,并进行展示。3、摇号管理工作人员宣布本期摇号结果,将中签数据导入到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示中签结果、生成指标记录、移入摇号历史池供查询、将中签情况通过接口推送给相关接口单位。4、申请人在摇号日后,登陆天津市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是否摇中,摇中者可下载或打印指标证明文件。5、申请人凭指标证明文件购车。二、天津摇号买车条件: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请: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扩展资料: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应当在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指标管理机构因故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第九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市申请小客车指标问答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小客车总量调控指标摇号工作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