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被保险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包含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是指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摩托车交强险主要保障的是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里的受害人是不包括被保险人和摩托车人员的。因为摩托车交强险就是用来赔付别人的一种车险,凡事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都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此外,根据规定,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是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的,其中有责情况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无责情况最高赔偿限额为1.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