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电瓶三轮车可以被鉴定为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2)国家标准第3.5条,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如果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产品,它们属于电动摩托车,应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要求》(GB/T24158-2009)的规定,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此,在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会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此外,由于电动三轮车或三轮摩托车都是动力装置驱动,并且在设计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并不符合对于动力型非机动车的认定,所以它们都是机动车。按照规定,动力型电动三轮车必须要行驶在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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