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办理地点: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理条件:
1、由车主所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
2、携带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办证窗口受理登记;
3、由办证窗口核定行驶区域、行驶线路等内容后报批;
4、按照批准的事项制发相应的通行证。 申报材料: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