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销机动车档案一般需要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申请机动车报废:首先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以前的,出具注销证明,由机动车回收企业代领后,发放给机动车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