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号字迹不清,申请重新打号的:
(一)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车辆一起到市车管所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并在打号后重新拓印码膜,贴在变更表上。
(二)持原车行驶证及标准照片一张。
二、更换发动机或车架的:
(一)持购买发票到市车管所技术部门鉴定,审核、发新号。
(二)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申请表》并加盖单位章。新号拓印膜须贴在变更表上;
(三)持发票及复印件;
(四)更换车架的,需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五)持原车行驶证及标准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