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今年5月14日印发了《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明确自今年5月14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的燃油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给予1万元综合补贴。
今年9月26日,湖北省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称,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
11月16日,武汉市按照湖北省汽车购置政策要求发布了《关于做好落实湖北省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在湖北省购买汉产燃油乘用车且在湖北省内上牌落户的,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每辆一次性补贴;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汉购买汉产的新能源乘用车且在武汉市上牌落户的,对使用环节给予每辆10000元一次性综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