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年龄需要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申请人的身高需要在155厘米以上。
3、申请人双眼视力,或者矫正后的视力在5.0以上,并且没有红绿色盲的疾病。
4、申请人听力正常,或者是佩戴助听器之后,能够达到正常听力水平。
5、申请人双手的拇指健全,其他手指必须要有三指健全,而且上肢和手指的运动功能正常。
6、申请人的双下肢需要健全,运动功能正常,双腿长度不能差于5厘米。
7、申请人的躯干和颈部,不能有运动功能障碍,能够自如运动。
8、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