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指的是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毒害品。其中包括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
如烟花、爆竹、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油漆、电影胶片、含有过氯乙烯、丙烯酸酯、氯丁、酚醛、聚氨酯等成份的各种胶剂和携带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1、易燃气体
本类物质系指易燃的气体、混合气体【如:甲烷(CH4),氢气】。
2、易燃液体
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但不同运输方式可确定本运输方式适用的闪点,而不低于45℃。
本类货物按闪点分为三项:
1、低闪点液体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低于-18℃的液体。
2、中闪点液体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3、高闪点液体
本项货物系指闭杯试验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易燃固体
本项货物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如:红磷、硫磺、镁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