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年限是十三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但是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汽车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也会被报废处理,以先到的为主。
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车道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一定不能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车道行驶。
摩托车报废流程:
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公司。
凭回收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辖市(区)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回收单位送车后凭回收单位出具的回收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