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福州市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
轻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二环路(含)以内所有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轻型载货汽车通行。其中轻型封闭式或厢式载货汽车,每日除7时至9时和17时至19时外,允许在二环路(含)以内所有道路通行。
(二)“北江滨大道”(西起杨桥西路口,东至联安路口)全天24小时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
三、微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二环路(含)以内所有道路每日7时至9时和17时至19时禁止微型载货汽车通行。
四、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每日6时至22时,螺洲大桥、贵新隧道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五、上街(高新区)辖区道路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迎宾路(西起国宾大道口,东至鲤鱼洲酒店门口)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以下区域和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具体为:
1.邱阳西路(含)、源江路(含)、学府南路(含)、旗山大道(含)、国宾大道(含)围合的区域所有道路;
2.旗山大道(含)、新保路(不含)、乌龙江大道(含)、建平路(含)围合的区域所有道路;
3.广贤路(西起117县道口,东至学府南路口);
4.国宾大道(西起迎宾路口,东至洪塘大桥);
5.洪塘大桥;
6.旗山大道(北起国宾大道口,南至355国道口);
7.建平路(西起高速物流园口,东至橘园洲大桥);
8.橘园洲大桥;
9.新南大道(西起智慧大道口,东至355国道口);
10.尧溪路(西起虎秀路口,东至355国道口);
11.智慧大道(北起旗山大道口,南至新南大道口);
12.117县道(北起新保路口,南至智慧大道口);
13.西侧路(北起溪源宫路口,南至建平路口);
14.溪源宫路(西起联榕路口,东至源江路口);
15.联榕路(西起溪源宫路口,东至国宾大道口);
16.乌龙江大道(北起建平路口,南至新保路口);
17.虎秀路(北起五都大道口,南至尧溪路口);
18.五都大道(西起虎秀路口,东至117县道口);
19.白漫溪路(西起智慧大道口,东至355国道口);
20.星湖路(西起虎秀路口,东至355国道口);
21.芯园路(西起智慧大道口,东至355国道口);
22.龙好公路(北起117县道口,南至白漫溪路口);
23.群升路(东起旗山大道口,西至新保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