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部的汽车票退票规定,客运站办理退票时可以向旅客收取汽车票退票手续费,车上售出的票和改签的票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的,应允许旅客退票,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并免收退票费;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票。
1、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办理退票,可到市区各客运站办理联网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2、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两小时以内办理退票,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3、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