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物流公司或者快递公司可以寄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第十一条规定,蓄电池属于禁止寄递物品,快递公司不得揽收;其他类型电池寄递暂无规定,快递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收寄。
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五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扩展资料:
用户违反本规定,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寄递企业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及时发现、报告禁寄物品,有效避免、减少寄递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邮政管理等部门可依法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