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间行驶时,如果车速在30 km/h以下,应使用近光灯。正常情况下,光线能照到30米外。通过路口时,应在距离路口50 ~ 100米处减速,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并开启转向灯指示行驶方向。
2.对面车相距150米时,远光灯要换成近光灯,这是为了避免妨碍对面司机的视线。如果对方不改近光灯,应立即减速,连续使用变近光灯和近光灯的方法发信号。如果对方仍不改变,应减速并靠右停车避让。不要在强光下打斗,以免损伤双方视力,造成事故。
3.如果路口有对方车辆远光灯照射的散射光,可以判断该车辆距离路口还很远;如果路口拐角处(丁字路口多见)树梢上有大光束或亮光,要采取措施避让。
4.在车少人少的国道、高速公路或没有路灯的道路上夜间行驶时,车主最好使用远光灯照明。当远光灯亮起时,车内的仪表盘上会有一个醒目的蓝光。但道路会车时,应及时切换回近光灯,以免刺眼的远光灯造成对方驾驶员眼花,减少对向车主的行车视线干扰。
5.开车时,如果遇到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靠边停车。或者遇到牵引故障的车辆,不管是牵引车还是被牵引车,车辆都要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