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流程
第一步:具有农业户口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汽车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进行购买;(汽车每户限购一辆,摩托车每户限购二辆)
第二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购买人户口簿原件(户号为空的请到户籍室加补);
3.购买人银行直补专用存折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
7.贴在指定位置的下乡标识。
第三步: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县财政部门。
第四步:县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符合补贴要求的,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购买人储畜存折帐户。
二、补贴款项
汽车下乡跟“家电下乡”的分担比例相同,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80%和20%。补贴领取办法与“家电下乡”类似,即农民到指定地点购车后,持“补贴专用存折”并凭相关发票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换购车型,则需要出具车辆报废证明。
买车或换购车辆15个工作日之后,补贴款会从中央财政拨款到地方财政,再经过30个工作日,农民可到乡镇领取。
三、退出机制
还建立退出机制,如果没做到补贴标准和贵姓车型选择,经过几次还没有改正,就取消产品下乡的资格,甚至会把厂家的资格取消。
四、服务网点
汽车下乡服务网点是最薄弱的环节,因为涉及的汽车品牌较多,只要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企业都可以作为下乡的品种,因此要求企业作出承诺,包括不能涨价,不能降低配置、不能有坑害农民的情况,同时要求有这种服务网点,并且必须公示,只能做销售不能做维修,必须公示去哪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