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1日起,成都对国三货车采取限行措施。
本次限行的车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9月1日起,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后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成都市实施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3年4月10日起,决定对高污染小、微型载客汽车实施限行管控措施。
根据管控措施,自2023年4月10日起,为期3年,每日7:30至20:00,禁止国II及以下排放标准小、微型载客汽车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以及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本《通告》是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助推实现国家关于“双碳”的目标。国Ⅰ车、国Ⅱ车、国Ⅲ车、国Ⅳ车、国Ⅴ车、国VI车是汽车排放的级别,序号越大,排放标准越高。汽车排放标准越高,也就意味着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