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为了防止因燃料、冷却水和机油不足而造成停车,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有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
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
驾驶员不得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
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