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如下:
一、优化检验周期:
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二、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
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注意: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动车免检范围、周期扩大
免检范围扩大: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免检周期扩大:
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即第7年、第9年免检,第8年、第10年正常年检。
注意:面包车、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不享受免检政策。另外,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不享受6年免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