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同向四条行车道的速度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一道是快车道也叫超车道,限速为120~110公里每小时;第二道和第三道为行车道,限速为110~90公里每小时;第四道为慢车道(一般大货车走这条道),限速为90~60公里每小时。最右边还有一条应急车道,供车辆出事故时临时停车用或供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时用。
高速公路四车道通行速度如下:
从左到右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
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
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
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