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车限行区域的处罚措施如下: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道。
未划定为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对于违反规定进入上述区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如果电动自行车在禁行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或更新,建议在出行前查看最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