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李限制。
旅客携带行李免费重量,大人20公斤,小孩(包括免费儿童)10公斤,外交人员35公斤。
二、危险品、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
三、便携物质限制。
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四、刀具限制。
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最新乘坐火车携带物品规定如下。
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酒类明确了酒精度数、总量)
2、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普通凝胶类免洗洗手液不超过100毫升可以携带)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4、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由120毫升改为150毫升)
5、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一般不超过27000m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