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已经向车管所提交了12123申请转籍退办的申请,但是现在希望撤回该申请,您可以再次前往车管所,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和车辆相关证件,在窗口办理当面撤销申请的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转籍退办申请的时间应该在原申请的办理期限内,如果已经过了申请的办理期限,您就需要重新提交申请了。
此外,如果您需要更改转籍或退办的申请信息,例如更改车辆所在地等,也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车管所再次申请办理,不能使用已经提交的12123申请。
12123退办了转籍之后还是可以继续进行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在任意时间向当地车管所提交申请进行转籍。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
车辆转籍的条件:
1、其中在转出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嫌疑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挡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3、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领取机动车挡案,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寄达。在转入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凭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挡案在本市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4、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必须有原车封装的挡案资料。必须有交易发票。当地车辆入户的政策(新旧车相同)。出租车或曾经从事出租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更多地区是不予转入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