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三包标准(电动车电池三包规定细则最新)

电动车电池三包标准(电动车电池三包规定细则最新)

首页维修大全汽车更新时间:2024-09-01 04:35:21

电动车电池三包标准

电器件部分

(1)蓄电池:在正常使用时,一年内出现漏渗,起鼓,将电池输出经仪器检测电池容量小于60%予以更换。

(2)电机:在正常使用二年内,出现轴承,齿轮,碳刷,换向器,造成的电机不转进行修理,修理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电机,壳体开裂,予以更换新电机。

(3)控制器:一年内出现不能调速,进行修理。修理后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控制器。

(4)充电器:一年内不能充电,进行修理,修理后一个月内又发生故障,更换新充电器。

● 三包期内,因以下情形造成损坏的不属保修范围,公司乐于提供 收取工本费 的维修服务。

(1)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保养;

(2)将电动车用于其它用途或做危险动作;

(3)私自拆装零部件,或使用原厂以外的零部件;

(4)交通事故意外碰撞,化学腐蚀或营业出租使用造成的损坏;

(5)在非正常道路上行驶;

(6)经非公司指定维修场所维修;

(7)无发票,保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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