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临时号牌没下来不要开,上路被抓就是扣12分加罚款,不要得不偿失。
一:首先是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二: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如系亲友赠与则无需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三:提供转出及转入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四: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转出的流程:1、在办理业务前应先确定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2、机动车查验窗口:审查机动车行驶证、验车、拓号;3、业务受理窗口:A)审查资料: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通信息卡(机动车卡); B)领取《受理凭证》。4、缴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