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速度不超过25km/h,必须有脚踏板,电池电压48v,电机功率小于400w;
轻便电动摩托车,车速不超过40km/h,驾照F照驾驶;
电动摩托车,车速可以超过50km/h,驾照E照驾驶。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车身重量的合格标准因车型和标准而异。一般来说,车辆的重量应该在规定的范围内,以确保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此外,车辆的重量也会影响车辆的燃油经济性和排放性能。因此,在选择车辆时,应该考虑车辆的重量和性能,以确保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