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营运牌照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重庆市开州区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按照要求向开州区行政服务交通分中心运政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 开州区行政服务交通分中心运政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现场作出处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开州区运管所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 (1)初审 业务科室通过审核资料和资质后,提出审查和审批意见。 (2)终审 单位领导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4、决定 重庆市开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对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准予许可的,由重庆市开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规定: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条客 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