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6日零时起,海南省恢复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即省内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上调1.05元/升。海南省是全国唯一高速公路不设收费站的省份,不过按照法规,将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
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海南省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升1.05元。5月6日零时起,海南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每升上调1.05元,恢复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5月6日零时起也恢复征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拖拉机、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等免征车辆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