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限行微型货车,具体限行规定如下:微型货车不限行。小型普通客车按车牌尾号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假日)限行一天(早7时至晚7时)。尾号为0、1、2、3的周四限行;尾号为4、5、6、7的周五限行;尾号为8、9的周三限行。
长治市对微型货车实行限行政策。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域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3年1月2日起,长治市部分区域对微型货车实行限行,限行时间为每天的7:00-9:00、17:00-19:00。因此,在长治市限行区域内,微型货车在限行时间内不能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