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上海市户籍、持上海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属于以下范围的,可对应申请其中一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
同时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以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
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其随行人员,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或者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且个人月收入不超过1300元的困难老年人,可以通过社区居委会申请生活补贴。
申请者需提供本人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户口簿和近期的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