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霍某因患有大脑动脉血栓形成引起的脑梗死、高血压Ⅰ级极高危疾病,产生自杀的想法,便在网上购买了手术刀,但自己没法下手,产生随便杀个人被判处死刑的想法。日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霍某犯故意杀人罪向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11日晚10时左右,被告人霍某拦下了原告人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在车上将事先准备的手术刀扎进陈某的左侧颈部,陈某抓住了他的手,霍某在挣脱过程中又用手术刀划伤陈某左侧胸部。
陈某打开安全带下车逃离并报警,霍某在明知陈某打电话报警的情况下,在车内等候,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将霍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2020年10月22日,经阜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侦查机关送检的手术刀表面检出人血,与被害人陈某血样20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
2020年11月26日,经阜新方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颈部皮裂伤创口的伤情,与左上肢皮裂伤(左肩前侧)的伤情,判定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霍某事先预谋且无目的性的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霍某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强,其罪行应予严惩,但鉴于霍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021年1月22日,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霍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赔偿原告人陈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984.92元。
武汉晨报实习记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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