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洋气”问政:
我父母经营一家个体超市,营业执照是我爸的名字。但他前段时间去世。超市继续由我妈经营。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我父母在我父亲生前已经办理了离婚)。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问政网友:
你好!个体工商户的原经营者去世,家庭成员应当凭死亡证明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后,再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继续经营者应当重新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免冠近期照片1张、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设立登记业务,可以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wfw.hlj.gov.cn/)进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到住所(经营场所)所在辖区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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