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委会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的业务决策机构,检委会委员本身不定级,其行政级别取决于委员兼任的其他职务。
一、首先来看检委会的基本概念检委会,全称检察委员会,是各级检察院设立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检委会的职能多限于业务,一般不涉及行政工作,性质类似于法院的审委会、报社和广播电视台的编委会。
检委会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和部分资深检察官组成。检委会委员原则上要求设置单数,担任检委会委员的资深检察官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最高检检委会应当具备一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2、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应当具备三级高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3、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应当具备一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4、县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具备三级检察官以上等级。
检委会作为检察院的法定业务机构,委员和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一样,任免均需经同级人大。
二、检委会委员的行政级别在机构编制部门的三定中,检委会除专职委员以外的其他委员定岗、定责,不定级。其行政级别高低主要取决于其他职务的规格。
最高检的检委会委员,级别最高的是副国级,即最高检检察长;其次是正部级,比如兼任委员的常务副检察长;也有副部级,包括部分副检察长、专职委员;最低是正厅级,像一些中层庭长都有可能是检委会委员。
以此类推,省高检检委会委员级别最高的是副部,其次是正厅,也包括副厅,最低是正处;市级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级别最高是副厅,其次是正处,也有副处,极少数正科;县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礼节最高副处其次是正科,其余基本上都是副科。
无论是哪个层级的检察院,其检委会委员的行政级别都来自于自身行政职务,而不是委员这个议事机构职务。
三、检委会委员发展前景检委会委员的构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领导,即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庭长;一类是非领导,即具有相当经历和阅历的资深检察官,以老同志为主。
由检察院正副职兼任委员的领导发展前景自不用说,非领导职务的委员因为多数是老同志,基本上就在委员位子上等退休,也谈不上前途。唯一存在不确定性的是那些兼任委员的中层庭长。这部分中层正职一般都高配了职务或职级,行政待遇介于单位副职和中层正职之间,检察院选拔副检察长大多从他们中产生。换言之,检委会委员虽然不定级,其政治待遇、发展前景实际上要高于中层正职。中层正职能够成为检委会委员,无疑将为下一步提拔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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